华信新材: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1  华信新材(300717)公司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信永中和因内部工作调整,变更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贺春海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工作安排调整,信永中和指派夏瑞先生接替贺春海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人员工作调整,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