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关系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关系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关系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工贸”)及其一致行动关系人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诚资产”)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3,08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3%,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02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华智工贸、华诚资产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住所 | ||||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 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A栋1007-5室 | ||||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沂市北沟街道黄山路10号A栋1007-6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 ||||
股票简称 | 华信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71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A股 | 集中竞价:807,790 | 0.7860% | ||||
大宗交易:2,055,418 | 1.9999% | |||||
合 计 | 2,863,208 | 2.785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华智工贸 | 合计持有股份 | 52,224,000 | 50.8139 | 49,600,082 | 48.260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224,000 | 50.8139 | 49,600,082 | 48.2608 | ||
华诚资产 | 合计持有股份 | 4,395,749 | 4.2771 | 4,156,459 | 4.044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95,749 | 4.2771 | 4,156,459 | 4.0442 | ||
李振斌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8,800 | 1.1956 | 1,228,800 | 1.195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7,200 | 0.2989 | 307,200 | 0.298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21,600 | 0.8967 | 921,600 | 0.8967 | ||
合计持有股份 | 57,848,549 | 56.2866 | 54,985,341 | 53.500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926,949 | 55.3899 | 54,063,741 | 52.60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21,600 | 0.8967 | 921,600 | 0.8967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关系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华智工贸、华诚资产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
注:尾数误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