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提名王伟杰先生、冯根荣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参加监事会换届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进一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障闲置自有资金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外,原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