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司股东嘉善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晓林先生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股东嘉善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股东孙薇卿女士、副董事长褚晨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百盛投资”)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6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或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54,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公司董事、总经理陆晓林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百盛投资、陆晓林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各自的资金安排,结合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百盛投资、陆晓林先生在以上减持期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根据各自的资金安排,结合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 ||
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百盛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601.43 | 2.02 | 601.43 | 2.0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1.43 | 2.02 | 601.43 | 2.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孙志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9,525.08 | 31.96 | 9,525.08 | 31.8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57.77 | 7.24 | 2,157.77 | 7.2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367.31 | 24.72 | 7,367.31 | 24.65 | |
孙薇卿 | 合计持有股份 | 4,455.00 | 14.95 | 4,455.00 | 14.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55.00 | 14.95 | 4,455.00 | 14.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褚晨剑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6.00 | 4.05 | 1,206.00 | 4.0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4.00 | 0.68 | 204.00 | 0.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2.00 | 3.36 | 1,002.00 | 3.35 | |
陆晓林 | 合计持有股份 | 1,336.50 | 4.48 | 1,336.50 | 4.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4.13 | 1.12 | 334.13 | 1.1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2.38 | 3.36 | 1,002.38 | 3.35 |
注:减持前后占总股本的比例发生变化系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增加总股本所致。
三、其他说明
1、百盛投资、陆晓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百盛投资、陆晓林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承诺、股份减持计划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3、本次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