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孙薇卿女士、褚晨剑先生、嘉善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孙薇卿女士、褚晨剑先生、嘉善百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盛投资”)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250,7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87%,孙薇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5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91%,褚晨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4%,百盛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14,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孙薇卿女士、褚晨剑先生、百盛投资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若在此期间内擅自减持上述股份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对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因此发生纠纷或造成自身权益受损的,由本人/本公司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与公司或其他股东无涉。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