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6  长盛轴承(300718)公司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9)。

因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0.8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0.83元/股调整为66.8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66.80元/股调整为128.5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025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0,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83.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50,70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