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赵雷诺先生、乔少杰先生、葛永红先生、徐艳波女士、熊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经理赵雷诺先生于2024年2月6日至2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39%,增持金额为607.3289万元。副董事长乔少杰先生于2024年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0%,增持金额为94.5898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葛永红先生的配偶倪卫燕女士于2024年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9%,增持金额为101.02万元(因葛永红先生未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由其配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上述交易)。监事会主席徐艳波女士于2024年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2%,增持金额为
77.979万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熊涛先生于2024年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1%,增持金额为12.7093万元。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赵雷诺先生、乔少杰先生、葛永红先生、徐艳波女士、熊涛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分别于2024年2月6日至2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赵雷诺先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即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乔少杰先生(副董事长)、倪卫燕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葛永红先生的配偶)、徐艳波女士(监事会主席)、熊涛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实施本次增持行为。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4、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主体 | 增持时间 | 增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增持金额 (万元) |
赵雷诺 | 2024年2月6日 | 423,800 | 0.1660 | 350.2155 |
2024年2月7日 | 326,200 | 0.1278 | 257.1134 | |
乔少杰 | 2024年2月7日 | 120,000 | 0.0470 | 94.5898 |
倪卫燕 | 2024年2月7日 | 130,000 | 0.0509 | 101.0200 |
徐艳波 | 2024年2月7日 | 100,000 | 0.0392 | 77.9790 |
熊涛 | 2024年2月6日 | 15,500 | 0.0061 | 12.7093 |
注:因董事、副总经理葛永红先生未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由其配偶倪卫燕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上述交易。
5、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增持主体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本次增持股数(股) | 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股) |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 直接及间接持股数量(股) |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 |
赵雷诺 | 750,000 | 1,500,000 | 0.5877 | 2,250,000 | 0.8816 |
乔少杰 | 120,000 | 5,008,680 | 1.9625 | 5,128,680 | 2.0095 |
倪卫燕 | 130,000 | 200 | 0.0001 | 130,200 | 0.0510 |
徐艳波 | 100,000 | 588,911 | 0.2307 | 688,911 | 0.2699 |
熊涛 | 15,500 | 104,500 | 0.0409 | 120,000 | 0.0470 |
注:葛永红先生通过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3,323股;徐艳波女士通过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8,911股;以上及本文数据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赵雷诺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子安先生之子。本次增持实施前,赵雷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77%。赵子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817,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14%,通过北京安达维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15,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74%。本次增持完成后,赵雷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16%。赵子安先生与赵雷诺先生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95,582,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503%。
7、赵子安先生、赵雷诺先生、乔少杰先生、葛永红先生、徐艳波女士、熊涛先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上述相关自然人亦不存在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赵子安先生、赵雷诺先生、乔少杰先生、葛永红先生及其配偶倪卫燕女士、徐艳波女士、熊涛先生均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自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赵雷诺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2、乔少杰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3、葛永红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4、徐艳波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5、熊涛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6、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