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的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公告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号),其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安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安本”)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面积2386.1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0600094号,以下简称“闲置地块”)被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为系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公告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4号),其主要内容为中山安本与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上述闲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协议约定由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补偿方式收回中山安本上述闲置地块使用权,补偿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05.630785万元。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中山安本已收到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关于上述地块处理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中山自然资行决字[2023]216号),并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已把上述土地移交给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同时已与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土地移交确认书》(中土储交收[2024]第2号]),且相关土地补偿价款人民币205.630785万元已全额到帐。
根据《土地移交确认书》约定,以上土地交接事宜已确认,自签署之日起,由中山安本将土地移交给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管理及使用,中山安本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山安本截至本公告日,未有生产经营业务,上述地块的收回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土地移交确认书》
《行政处理决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