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15:00;
2、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YING ZHENG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108,179,24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5.51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7,482,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5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697,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697,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697,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7%。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094,6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18%;反对76,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06%;弃权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2,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8651%;反对7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587%;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762%。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