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智能: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27  海川智能(300720)公司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 194,877,256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10,718,249.08 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6 年5 月22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 194,877,256 股为基数,按照“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0.55 元(含税)。

2、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至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94,877,256 股为 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49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 (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1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0.055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2 日 通过股东托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03 苏州中晶智芯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2*****626 郑锦康

3 02*****795 郑贻端

4 02*****767 吴桂芳

5 02*****562 梁俊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6 月1 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 号

咨询联系人:刘楠楠

咨询电话:0757-22393588

传真电话:0757-22393561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股票权益分派实施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5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