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辞退的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7.03万股(调整后)作废失效;1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65万股(调整后)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68万股(调整后),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为满足归属条件的513名激励对象办理涉及的合计190.4512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综上,监事会认为:同意为符合条件的上述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