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1年8月13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16号),具体情况为:
1、主要内容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在收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8月4日完成整改复产后才披露上述事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5.2.13条和第8.2.5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问题的再次发生”。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积极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管文件
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关注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发函部门 | 日期 | 文件名称 | 主要内容 | 回复情况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2020年5月26日 | 《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94号) | 公司光刻胶或者半导体产品的生产及研发情况 | 公司按照函证要求,对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作出书面回复。详见公司2020年5月26日披露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
2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2021年8月5日 | 《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35号) | 对公司的吉林子公司收到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予以关注 | 公司按照函证要求,对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作出书面回复。详见公司2021年8月5日披露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
3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2023年2月21日 | 《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85号) | 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予以关注 | 公司按照函证要求,对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认真核查并作出书面回复。详见公司2023年2月21日披露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
综上所述,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