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关于2026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关联方 为公司申请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产抵押、 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的授信融资业务,以 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融资期限不超过3 年(含3 年)。
公司相关业务均在核定授信额度及对应担保额度范围内开展,在授权期限内, 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在所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之间进行调剂, 具体签约合作银行及授信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 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自公司 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 年(含5 年)。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 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 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因保证人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 刘准的配偶、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刘 准、赵静珍回避表决。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 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共2 人。其中, 刘准为公司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34,295,68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0.8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赵静珍为刘 准配偶、公司董事。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刘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 形。
赵静珍为刘准的配偶、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7.2.5 条第(二)、(四)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情形。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均不是失信被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公司 关联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2.5 亿元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 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或担保文件,需经各方内 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 东、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仅发生关联担保,累计已发生的关联 担保的总金额为10.33 亿元。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 亿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10.01 亿元及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32%。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外,未对其他主体 提供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1 亿元,占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24%;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总额为3.39 亿元,占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59%。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办理2026 年关联方 为公司申请新增授信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人刘准 先生、赵静珍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
司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 控股股东、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对《关于 2026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