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5日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在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先生主持,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陈东、胡颖春和张杰均以视频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记名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研究,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研究,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研究,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城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