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一品红(300723)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一品红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晓毅联系电话:020-38837985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飞荣联系电话:020-388379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其他事项”之“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详见本报告“四、其他事项”之“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其他事项”之“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 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注:2021年、2022年度,上市公司存在向公司监事张迎迎的配偶控制的公司采购服务的情形,交易金额分别为147.72万元、83.65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2年4月,上市公司经内部合规自查后,终止了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 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股东广州福泽、李捍东、吴春江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不适用
2、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捍雄、李捍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不适用
3、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4、股东广州福泽、李捍东出具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5、股东吴春江出具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不适用
6、公司出具的《分红承诺》不适用
7、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IPO)不适用
8、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IPO)不适用
9、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资金拆借承诺》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避免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IPO)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IPO)不适用
12、股东李捍东出具的《填补被摊薄即不适用
期回报承诺》(IPO)
13、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可转债)不适用
14、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可转债)不适用
15、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承诺》(可转债)不适用
16、股东李捍东出具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承诺》(可转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2023年8月初以来,陆续有媒体报道网上流传的《广东省药品耗材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指出上市公司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存在通过批量注册会议服务公司套取资金用于公关等用途的情形。 针对上述关注事项,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派出机构与深交所进行了汇报。持续督导机构就媒体报道的真实性与上市公司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建议公司完善推广业务活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推广服务活动的合规管理。 持续督导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督促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23年9月14日

2023年9月14日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