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3 | 证券简称:一品红 | 公告编号:2024-007 |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一路27号云润大厦19层。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捍雄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
302,854,8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68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2,634,9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03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0,219,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5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30,341,3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8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30,219,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54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854,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41,3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52,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52%;反对801,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39,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69%;反对
8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52,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52%;反对801,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39,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69%;反对80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89,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41,3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捍雄先生、李捍东先生、吴美容女士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杰、杨小颖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字页;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