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23 | 证券简称:一品红 | 公告编号:2024-035 |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已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4,143,28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16,105股后的449,027,1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1000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94,295,706.96元/454,143,281股)*10=2.07634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6位)。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076342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数为5,116,105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述回购不参与分配。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449,027,176股。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449,027,176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确认,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00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4,143,28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16,105股后的449,027,1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1.8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证券帐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848 | 广东广润集团有限公司 | ||
2 | 02*****445 | 吴美容 | ||
3 | 02*****399 | 李捍雄 | ||
4 | 01*****491 | 吴春江 | ||
5 | 02*****957 | 李捍东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回购价格由8.64元/股调整为8.43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等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3、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该标的
股票的购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一路27号云润大厦19层咨询联系人:刘小东咨询电话:020-28877623传真电话:020-28877666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