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经办律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捷佳伟创(300724)公司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变更经办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3年8月18日被受理。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所”)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变更经办律师的专项说明》,余敏律师因个人原因自康达所离职,康达所拟变更江华律师接替其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经办律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经办律师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