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1-17  捷佳伟创(300724)公司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形成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回复等相关资料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公告文件。

2023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将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财务数据更新至2023年第三季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相关公告文件。

近日,根据深交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相关公告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