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6  捷佳伟创(300724)公司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打造技术平台型企业

公司聚焦太阳能光伏行业,持续创新制造,拥有业内先进的太阳能电池装备研发、制造和生产供应能力,主要产品包括湿法设备系列、真空设备系列、智能制造设备系列、晶体硅电池整线解决方案等。作为太阳能电池设备的领先企业,公司致力于打造成技术平台型企业,全面布局TOPCon、HJT、钙钛矿及钙钛矿叠层等高效、超高效光伏电池技术路线,同时顺应产品技术发展路径向半导体设备领域延伸,探索在半导体领域中创新性的应用,并在光伏各条技术路线及半导体装备领域中持续获得进展和突破;此外公司还积极拓展锂电新能源装备领域,并在锂电真空专用设备领域取得突破。2020年-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0.44亿元、50.47亿元、60.0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2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23亿元、7.17亿元、10.4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41.49%,且2023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5-18.50亿元,同比增长50.45%-76.72%。根据中国电子专用设备工业协会统计,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利税连续六年位列中国电子专用设备行业前十名单位。

二、持续创新,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研发体系,同时全面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将设备

研发与电池制造工艺研发紧密结合,以满足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对提高转换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的需求。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丰富产品规格种类,推动先进太阳能电池工艺技术的发展进程,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也确保公司研发的领先优势。同时,公司通过内部建立人才梯队、外部引进优秀技术团队相结合,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推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保持技术的领先性。公司积极推进科研平台的搭建,已建设有广东省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设备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光伏湿法工艺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常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并且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专利616项,其中发明专利63项。

三、夯实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加强信披,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常态化的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交流、投资者热线、互动易等形式不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畅通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渠道,拓展投资者沟通的广度与深度,使投资者更直观、全面地了解公司核心价值,增强对公司的信心。

五、注重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1,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最高成交价为

8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1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4,813,606.64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以来持续分红,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母净利润比例25.56%。

公司将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聚焦主业,保持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