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