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自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客户需求变化、外部宏观环境、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因合同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内部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客户具体信息、合同内容等进行豁免披露。
一、合同签署概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光伏龙头企业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06,851.97万元(含税)(注:不含前次已披露的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5.35%。
二、本合同标的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及改造、配件等。
(二)交易对手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某客户
2、客户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某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及其附件条款中已对设备交付及货款结算、设备的质量标准、质保、验收及损害赔偿、安全、验收及风险、违约责任、运维保障、履约保证金、保密、争议解决及其他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内部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客户具体信息、合同内容等进行豁免披露。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战略发展、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规定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客户需求变化、外部宏观环境、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披露合同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交易双方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