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国军先生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发生变更,经确认后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补充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左国军 | 是 | 300,000 | 1.15% | 0.09% | 否 | 是 | 2024年2月6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余仲、左国军、梁美珍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27.78%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余仲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094,561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8.93%;左国军直接持有26,162,715股,持股比例为7.51%;梁美珍直接持有25,228,149股,其儿子蒋泽宇持有14,225,326股,蒋泽宇持有股份所对应的投票权由梁美珍行使,因此,梁美珍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9,453,475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11.33%。截至公告披露日,左国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左国军 | 26,162,715 | 7.51% | 3,708,000 | 4,008,000 | 15.32% | 1.15% | - | - | 19,622,036 | 88.57% |
余仲及其控制的企业 | 31,094,561 | 8.93% | 720,000 | 720,000 | 2.32% | 0.21% | - | - | 22,002,324 | 72.44% |
梁美珍及其儿子 | 39,453,475 | 11.33% | - | - | - | - | - | - | 18,921,112 | 47.96% |
合计 | 96,710,751 | 27.78% | 4,428,000 | 4,728,000 | 4.89% | 1.36% | - | - | 60,545,472 | 65.82% |
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国军先生所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说明
左国军先生对其未能及时履行股份变动信息披露义务向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