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左国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补充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左国军 | 是 | 500,000 | 1.91% | 0.14% | 否 | 是 | 2024年8月15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余仲、左国军、梁美珍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27.78%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余仲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094,561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8.93%;左国军直接持有26,162,715股,持股比例为7.51%;梁美珍直接持有25,228,149股,其儿子蒋泽宇持有14,225,326股,蒋泽宇持有股份所对应的投票权由梁美珍行使,因此,梁美珍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9,453,475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11.33%。截至公告披露日,左国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左国军 | 26,162,715 | 7.51% | 4,008,000 | 4,508,000 | 17.23% | 1.29% | - | - | 19,622,036 | 90.61% |
余仲及其控制的企业 | 31,094,561 | 8.93% | - | - | - | - | - | - | 22,002,324 | 70.76% |
梁美珍及其儿子 | 39,453,475 | 11.33% | - | - | - | - | - | - | 18,921,112 | 47.96% |
合计 | 96,710,751 | 27.78% | 4,008,000 | 4,508,000 | 4.66% | 1.29% | - | - | 60,545,472 | 65.67% |
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国军先生所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