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善宝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公允的反映 2023 年前三季度公司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元/股(含)。按照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66.6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按照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33.3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7%。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本次回购期间内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