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26 年4 月28 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4 月24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民民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 董事人数7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案:
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