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归还财务资助的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归还财务资助的公告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按年利率4.35%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2年4月13日,公司与宏微电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签订借款金额为1,5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5%(单利),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计直至借款方借款及其利息完全偿付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12月5日公司提前收到借款人宏微电子归还的上述财务资助中部分本金1,000.00万元及部分利息29.00万元,并已办理完毕部分还款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前收到部分归还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二、财务资助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借款人宏微电子归还的上述财务资助中剩余本金500.00万元及剩余部分利息21.03万元,并已办理完还款手续。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宏微电子向公司借款的全部本金1,500.00万元已归还公司,且已支付合同签订的利息共计50.03万元,本次财务资助未出现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