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近日,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波而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而特”)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4207168,发证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波而特本次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本次通过认定后,波而特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2023年至2025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波而特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到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省市相关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创新研发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成果的充分肯定,有助于公司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表现,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