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9-18  宏达电子(3007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4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4年10月29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选举方式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时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九)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由于部分资料需要审验原件,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4年9月25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垒、郑雁翔

联系电话:0731-22397170

电子邮箱:hongdaelectronics@foxmail.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2号邮政编码:412000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姓名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候选人姓名性别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是 □否(请在□内打“√”)
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可另附纸张填写。)
其他说明 (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签名/盖章)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