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增加5,000万与关联方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024年度与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关联董事钟若农、曾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基于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额度,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度原预计金额 | 本次增加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 | 销售产品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500.00 | 5,000.00 | 317.58 | 189.22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仁
注册资本:43,963.031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3184560466Y
成立日期:1980年10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定住所:攸县江桥街道西阁社区化机路19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钢压延加工;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燃气器具生产;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 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 |
营业收入 | 8,903.73 |
净利润 | -590.04 |
资产总额 | 96,794.04 |
净资产 | 42,170.48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若农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曾琛女士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继疆先生三人为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与湘东机
械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湘东机械及其子公司增加5,000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2、发挥上市公司规模采购的优势,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计划的增加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