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电子”)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宏达电子控股子公司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微”)的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子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增强子公司发展动力,湖南宏微将通过转增股本及股权转让的方式对公司的股本结构进行优化。
1、湖南宏微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450万元增至4450万元,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宏达电子将持有的湖南宏微111.25万元股权(占湖南宏微注册资本的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宏达电子 | 13,107,500 | 53.5000% | 23,807,500 | 53.5000% |
樊平 | 4,424,594 | 18.0596% | 8,036,514 | 18.0596% |
胥迁均 | 1,065,750 | 4.3500% | 1,935,750 | 4.3500% |
梁雪飞 | 1,065,750 | 4.3500% | 1,935,750 | 4.3500% |
罗哲俊 | 1,065,750 | 4.3500% | 1,935,750 | 4.3500% |
李永峰 | 1,225,000 | 5.0000% | 2,225,000 | 5.0000% |
株洲宏犇微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2,990 | 2.5020% | 1,113,390 | 2.5020% |
株洲宏锦微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2,611 | 3.6433% | 1,621,271 | 3.6433% |
株洲宏平微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8,066 | 1.7880% | 1,093,409 | 1.7880% |
株洲宏兴微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1,989 | 2.4571% | 795,666 | 2.4571% |
合计 | 24,500,000 | 100.00% | 44,500,000 | 100.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5%)以人民币436.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少数股东胥迁均,其余少数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暂时依照湖南宏微提供的2024年末的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金额确定,待湖南宏微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将以最终审计数据进行价格调整。本次股权转让后,宏达电子仍持有湖南宏微51%的股份,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转让前后的股权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交易中,湖南宏微少数股东胥迁均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湖南宏微为宏达电子与胥迁均先生关联共同投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基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胥迁均,男,中国国籍,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南宏微为宏达电子与胥迁均先生关联共同投资企业。胥迁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394031204N
股东名称 | 转让前 | 转让后 |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
宏达电子 | 23,807,500 | 53.5000% | 22,695,000 | 51.0000% |
樊平 | 8,036,514 | 18.0596% | 8,036,514 | 18.0596% |
胥迁均 | 1,935,750 | 4.3500% | 3,048,250 | 6.8500% |
梁雪飞 | 1,935,750 | 4.3500% | 1,935,750 | 4.3500% |
罗哲俊 | 1,935,750 | 4.3500% | 1,935,750 | 4.3500% |
李永峰 | 2,225,000 | 5.0000% | 2,225,000 | 5.0000% |
株洲宏犇微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3,390 | 2.5020% | 1,113,390 | 2.5020% |
株洲宏锦微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21,271 | 3.6433% | 1,621,271 | 3.6433% |
株洲宏平微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93,409 | 1.7880% | 1,093,409 | 1.7880% |
株洲宏兴微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5,666 | 2.4571% | 795,666 | 2.4571% |
合计 | 44,500,000 | 100.00% | 44,500,000 | 100.00% |
3、成立时间:2014年8月28日
4、注册资本:245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樊平
6、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2号
7、经营范围: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混合集成电路、微封装器件、电路模块、电源模块、电源组件以及其他电子器件和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湖南宏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湖南宏微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9,194.05 |
负债总额 | 11,756.57 |
应收款项总额 | 12,322.06 |
所有者权益 | 17,437.47 |
资产负债率 | 40.27% |
营业收入 | 23,292.88 |
利润总额 | 4,554.40 |
净利润 | 4,137.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2.91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交易是以湖南宏微2024年末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金额为基础,并将在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后依照审计结果进行调整,经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胥迁均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
股权转让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111.25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其中实缴111.25万元)以人民币436.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系依据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未审计净资产确定,双方同意在审计数据确定后自动调整转让价格。
(二)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三)上述股权转让中涉及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再享有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权益,亦不承担相应义务,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相应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
(五)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 交易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提升湖南宏微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增强子公司发展动力,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胥迁均先生未进行过其他关联交易
八、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阅《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前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全部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胥迁均先生回避表决。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