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6-20  润禾材料(300727)公司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润禾材料股票代码:30072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178号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叶剑平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区**公寓**幢**单元**室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俞彩娟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区**阁**号**室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227号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225号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六:麻金翠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街道**花园**幢**室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也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润禾材料、本公司、上市公司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润禾控股、控股股东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叶剑平、俞彩娟夫妇
协润投资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咏春投资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协润投资、咏春投资、麻金翠
信息披露义务人润禾控股、叶剑平、俞彩娟、协润投资、咏春投资、麻金翠
润林投资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2020年12月24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的 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叶剑平

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区**公寓**幢**单元**室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俞彩娟

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区**阁**号**室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316867559G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平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期限:2015年4月14日至2035年4月13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178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染料、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机电设备、百货、装潢材料、水暖电器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叶剑平(持股70%)、俞彩娟(持股30%)

(四)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340564072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叶剑平经营期限:2015年9月25日至2035年9月24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227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润林投资(持股1%)、叶剑平(6.75%)、俞彩娟(持股15.58%),其余部分由公司骨干员工持有。

(五)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340564339N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叶剑平

经营期限:2015年9月25日至2035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225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润林投资(持股1%)、叶剑平(67.07%),其余部分由公司骨干员工持有

(六)麻金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街道**花园**幢**室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一)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国籍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长期居住地
叶剑平中国执行董事杭州

(二)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姓名性别国籍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长期居住地
叶剑平中国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杭州

(三)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姓名性别国籍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长期居住地
叶剑平中国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杭州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时间、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内容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叶剑平先生与俞彩娟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麻金翠女士与叶剑平先生系母子关系;叶剑平与俞彩娟夫妇是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各方成为一致行动人系投资关系和亲属关系形成,未曾约定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也未曾制定一致行动的协议。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公司可转债转股及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06,493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3.00%)。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浙江润禾控股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5,259.163041.44995,259.163041.2422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5,259.163041.44995,259.163041.242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叶剑平合计持有股份1,458.290611.49351,458.290611.435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364.57272.8734364.57272.8590
有限售条件股份1,093.71798.62011,093.71798.5769
俞彩娟合计持有股份441.86743.4826361.43852.8344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10.46690.870690.35960.7086
有限售条件股份331.40052.6119271.07892.1258
宁海协润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051.14298.2845834.93296.5475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051.14298.2845834.93296.547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宁海咏春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74.85712.1663207.73711.6291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274.85712.1663207.73711.629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麻金翠合计持有股份309.17902.436879.63700.6245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309.17902.436879.63700.624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8,794.500069.31358,201.199164.3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369.381658.08156,836.402353.6108
有限售条件股份1,425.118411.23201,364.796810.7027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实际控制人俞彩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麻金翠女士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12,28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9801%。该次减持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9.3135%降低至67.3335%。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一致行动人麻金翠女士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4.21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9790%。该次减持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7.3335%降低至

66.3545%。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可转债“润禾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6月19日,共有907张“润禾转债”完成转股,合计增加3,089股“润禾材料”股票。2023年6月8日,因公司办理完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63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了636,000股。受上述因素影响,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由126,880,000股增加至127,519,08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3325%,由66.3545%降至66.0220%。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一致行动人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麻金翠女士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78,62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708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66.0220%降至64.3135%。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被动稀释 比例(%)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 公司----------0.2077
叶剑平----------0.0576
俞彩娟集中竞 价交易2020.12.24-2021.06.2335.80-39.8080.42890.63390.0143
宁海协润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 价交易2020.12.24—2021.06.2335.62-38.1068.07000.53650.0388
2023.06.13-2023.06.1926.51-27.7836.14000.2834
大宗交易2023.6.1924.3988.00000.6901
2023.6.2024.1524.00000.1882
宁海咏春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 价交易2020.12.24—2021.06.2331.50-32.9021.93000.17280.0100
2023.06.13-2023.06.2026.66-26.842.19000.0172
大宗交易2023.06.1924.3943.00000.3372
麻金翠集中竞 价交易2020.12.24—2021.06.2325.63-32.2180.80000.63680.0041
2021.11.01-2021.12.3125.85-27.80124.21000.9790
2023.06.13—2023.06.1926.52-27.8424.53200.1924
合计593.30094.66750.3325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转增股份。

2、“减持比例”指减持股数占减持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剑平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俞彩娟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上述两人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1、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润禾材料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传真:0574-65333991/0574-65336280

3、联系人:徐小骏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叶剑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俞彩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麻金翠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168号
股票简称润禾材料股票代码3007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叶剑平、俞彩娟、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麻金翠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178号、浙江省杭州市**区**公寓**幢**单元**室、浙江省杭州市**区**阁**号**室、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227号、浙江省宁海县胡陈乡黄山路225号、浙江省宁海县**街道**花园**幢**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减持,因可转债转股及实施股权激励归属,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 87,945,000股 合计持股比例: 69.31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 82,011,991股 合计持股比例: 64.3135% 合计变动数量: 5,933,009 合计变动比例: 减少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0年12月24日-2023年6月20日 方式: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6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剑平

2023年6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彩娟

2023年6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

2023年6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字):

2023年6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麻金翠代表人: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