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关于润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0债券代码:123152 债券简称:润禾转债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2、债券代码:123152 债券简称:润禾转债
3、当前转股价格:29.03元/股
4、转股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
5、根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4.68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触发“润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1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92.3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29,23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9,23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9,23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润禾转债”,债券代码“12315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润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27元/股。
2、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实际为3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636,000股,归属价格为13.45元/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9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6,883,089股增加至127,519,089股。“润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9.27元/股调整为29.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2)。
3、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2023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润禾材料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0日。“润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9.19元/股调整为29.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4.68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触发“润禾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润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