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监事会主席:吴行钢先生
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为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
1、吴行钢先生简历
吴行钢,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一级电子商务师,宁波市会计领军人才。2009年2月至2017年3月担任得力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科长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5月至今兼任宁海县启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兼财务总监助理;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助理;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吴行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行钢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