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乐歌股份(3007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自2022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3年5月17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公司总股本由239,161,729股增至239,345,392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9,345,3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3,770,887.2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9,345,3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账号
1丽晶香港国际有限公司08*****223
2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08*****260
3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08*****341
4姜艺00*****088
5项乐宏00*****201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25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股份变动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29,629,42012.388,888,82638,518,24612.3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9,715,97287.6262,914,791272,630,76387.62
三、总股本239,345,39210071,803,617311,149,0091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按新股本311,149,009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0.703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46.48元/股调整为35.4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2020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将另行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

咨询联系人:茅剑辉、白咪

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0574-8807023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