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科创信息(300730)公司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继续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提高

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较完善,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有效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订以来,公司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在预计的范围内,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评估,但受市场实际需求等情况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导致部分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确认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所针对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市场定价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

六、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的薪酬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以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2023年薪酬与考核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以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

情况;2023年薪酬与考核方案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17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中考核结果为“C(合格)”,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以上18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5万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上述不符合激励条件和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九、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69元/股。

十、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1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4名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李新首:

谭清炜:

秦拯:

日期: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