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6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2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45元/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年7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7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7.7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元/股。
10、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6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69元/股;同意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19,6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6元/股。
13、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这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此外,激励计划2022考核年度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良好)”,2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合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计算后上述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30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将对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2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4.545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1,465,762.5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 45,209,220 | 18.80 | -322,500 | 44,886,720 | 18.69 |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 876,000 | 0.36 | -322,500 | 553,500 | 0.23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 195,307,227 | 81.20 | 195,307,227 | 81.31 | |
三、股份总数 | 240,516,447 | 100.00 | -322,500 | 240,193,947 | 100.00 |
注:1、本次回购注销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数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数据。
2、上表中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变动前数量”及“本次变动后数量”包含了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6,000股。
3、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45元/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45元/股。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