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0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7,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5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年7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7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7.7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元/股。10、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6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69元/股;同意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19,6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6元/股。
13、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50%。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7月7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7月23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 |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条件需满足: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53,753.26万元,相较于2019年,2022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40.37%,公司层面满足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A-优秀、B-良好、C-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D-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除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2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635,000股,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50%(即817,500股)。由于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良好)”、“C(合格)”,
其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故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517,500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31.65%。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首次授予数量为148万股;首次授予人数为31人;首次授予的价格为7.02元/股。
2、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58,008,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10日实施完毕。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另由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授予价格以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02元/股调整为6.96元/股,首次授予人数由31人调整为30人,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48万股调整为140.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如下: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7月7日;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首次授予数量为140.50万股;首次授予人数为30人;首次授予的价格为6.96元/股。
3、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59,533,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18日实施完毕。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6.96元/股调整为6.90
元/股。公司决定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0万股,以及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合格”的8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元/股。
本次已离职的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0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40.50万股调整为135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30人调整为29人,首次授予的价格为6.9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以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59,849,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5万股调整为
202.50万股,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4.56元/股。
公司决定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因职务变动/离职的原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6万股,以及因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良好)”、“C(合格)”的7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6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6元/股。
本次将前述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6.9万股剔除,并将这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6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02.50万股调整为168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29人调整为26人,首次授予的价格为6.96元/股。
公司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6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万股,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即50.4
万股),剔除其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65万股,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46.03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以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40,516,4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毕。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56元/股调整为4.545元/股。
公司决定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5万股,以及因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良好)”、“C(合格)”的25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45元/股。
本次将前述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2.25万股剔除,并将这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5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68万股调整为163.5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26人调整为25人,首次授予的价格为6.96元/股。
公司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5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50万股,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50%(即81.75万股),剔除其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万股,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51.7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以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7月22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24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5人。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7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
4、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 | 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谭立球 | 董事、副总经理 | 16.5 | 4.95 | 0 | 30.00% |
苏黎虹 | 副总经理 | 12 | 4.8 | 0 | 40.00% |
李典斌 | 副总经理 | 13.5 | 4.05 | 0 | 30.00% |
肖国荣 | 副总经理 | 12 | 3.6 | 0 | 30.00%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1人) | 109.5 | 34.35 | 0 | 31.37% | |
合计(25人) | 163.50 | 51.75 | 0 | 31.65% |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1、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含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358,5000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322,500股,预留授予部分36,000股)。
2、由于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根据股份锁定相关规则计算后,高管锁定股增加174,000股。综上,本次解限后,高管锁定股增加合计174,000股。
3、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3年7月7日数据,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45,209,220 | 18.80% | -343,500 | 44,865,720 | 18.65% |
高管锁定股 | 44,333,220 | 18.43% | 174,000 | 44,507,220 | 18.5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876,000 | 0.36% | -517,500 | 358,500 | 0.15%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95,320,727 | 81.20% | 343,500 | 195,664,227 | 81.35% |
三、总股本 | 240,529,947 | 100% | 0 | 240,529,947 | 100.00% |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