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5-20  科创新源(3007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431,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643,18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股份基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时间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431,80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8*****110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208*****198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4年5

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2.06元/份。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P0-V=32.16-0.1=32.06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具体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律师发表意见后另行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3号厂房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梁媛

咨询电话:0755-33691628

传真电话:0755-29199959

八、 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