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已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航创为二审上诉人(原审被 告)、公司为原审及二审第三人
3.涉案的金额:0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报告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航 创密封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深圳航创”)于2025 年5 月26 日收到广东省深 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0311 民初4511、4512 号《民事判决书》,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航创不服一审判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并于2025 年7 月16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合 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该案件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具体内 容请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深圳航创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03 民终 24720、2472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4)粤0311 民初4511、4512 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王胜杰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共10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共100 元,最终均由王胜杰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