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关于非独立董事退休离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31  科创新源(300731)公司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退休离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退休离任的情况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非独立董事廖长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廖长春 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廖长春先生原定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为2024 年9 月27 日至 2027 年9 月26 日)。廖长春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廖长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但会导 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廖长春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补选产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新任委员后生效。 廖长春先生本次职位变动后,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和董事会的要求,妥善完成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长春先生通过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768 股,占当前公司总 股本177,284,525 股的0.0286%。除上述间接持有的股份外,廖长春先生未通过 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廖长春先生本次职位变动后,将继续严格遵 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以及《公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廖长春先生在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 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廖长春先生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红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审议通 过,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红敏女士为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张红敏女士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敏女士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马婷女士(简历详见附 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雷永鑫先生、徐树田先生、马婷女士,其中雷永鑫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四、备查文件

1.廖长春先生的《辞职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敏女士:

张红敏女士,1991 年4 月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中共党 员。2013 年9 月至2015 年1 月,任深圳顺昌龙商砼服务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5 年1 月至2015 年6 月,任百度乐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人才推荐师;2021 年 9 月至2022 年5 月,兼任深圳市吉胜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3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张红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红敏女士未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张 红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红敏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关联关系。

张红敏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张红敏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马婷女士:

马婷女士,1988 年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2 月至2009 年7 月,任教于湖北省阳新县三溪中学,任语文教师;2009 年9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行政总监、职工代表董事、第四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

马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0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 本177,284,525 股的0.0047%;马婷女士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舟山汇能之执行事 务合伙人,并通过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509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177,284,525 股的0.0172%;马婷女士与舟山汇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持股情况外,马婷女士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马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婷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马婷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马婷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