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因部分工作尚需完善,为确保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基于谨慎考虑,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