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研院”)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内部分资金16,424,352.34元被冻结。因该账户为公司基本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二、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了解,本次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系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路桥”)向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依据【(2024)云0111执保264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公司账户部分金额16,424,352.34元。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起诉书等书面材料。经初步了解,该案件基本事实为:2023年2月,设研院与中铁贵州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铁贵州”)共同组建联合体作为总承包人中标云南省禄丰市罗次湿地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下称“禄丰项目”),该项目业主方为禄丰市智慧城市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禄丰城建公司”)。业主方禄丰城建公司要求该项目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设研院与中铁贵州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本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中铁贵州支付。因中铁贵州资金不足,自行找到包括云南路桥在内的四家分包商并要求四家分包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其中云南路桥承担履约保证金1,500万元。业主方禄丰城建公司要求履约保证金通过联合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性质 | 冻结银行账户 | 冻结资金 |
设研院 | 交通银行郑州政通路支行 | 基本户 | 411060400****1838 | 16,424,352.34 |
体牵头人账户支付(设研院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故中铁贵州向云南路桥筹集的1,500万履约保证金经由设研院账户代为支付(设研院与中铁贵州签署有代支付协议),该款项最终通过设研院账户支付给业主方禄丰城建公司。因禄丰项目至今未能开工,业主方禄丰城建公司也未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云南路桥向设研院和中铁贵州提起诉讼。
三、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公司向业主方禄丰城建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前,已与中铁贵州签署《委托支付协议》和情况说明,约定公司仅系代中铁贵州支付,经判断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2、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公司本次被冻结资金金额为1,642.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5%,占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余额的2.18%(截止2024年3月31日,不包含其他货币资金),被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余额的比例均较小。
3、虽然此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但本次冻结仅涉及该账户内的部分资金,其余未冻结资金仍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银行基本账户内部分资金被冻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9.4条“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之规定的情形。
关于本次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公司已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宜。
四、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判断本次诉讼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但最终诉讼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以及公司被冻结账户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