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

查股网  2024-11-26  设研院(3007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4-099债券代码:123130 债券简称:设研转债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30日,河南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研院”)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设研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常兴文、汤意、林明、王国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相关部门及人员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迅速落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提及问题及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问题一: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部分勘察设计及规划咨询类项目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未及时考虑预算调整对成本核算影响、未及时将与项目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支出计入成本、人工成本计提不充分等问题,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召开了由财务部、生产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事业部、各生产分院参加的专题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报了本次检查中发现的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的情况,要求各事业部及生产部门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并认真汲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的自查及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财务部、生产管理部和市场部组织各生产部门逐项进行自查整改。财务部结合各事项的自查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0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更正调整,并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4)。

2、进一步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针对现行财务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最新会计准则、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对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加强会计准则、财务制度修订后的培训力度,通过外部和内部培训持续加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等部分的学习,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运用于财务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与会计信息质量相关的业务水平;强化对财务核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健全并落实财务信息复核机制,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确保会计处理及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工作

根据本次检查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内部审计制度,并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公司战略发展与审计部将定期、不定期对公司重要业务循环、收入成本跨期、预算编制与调整进行审计,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定期专项审计,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实际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督促相关人员勤勉尽责,增强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持续加强业务与财务信息沟通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强化内部沟通,确保业务部门及时取得项目外部完工证据等业务资料,并上传项目管理系统,使财务部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建立健全重大交易或事项,特别是涉及收入确认、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处理的多层次复核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

进行考核;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执行加强管控,进一步增强业务人员的合法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对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总结,提升公司项目规范运作水平。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总监、生产管理部部长、市场部部长、战略发展与审计部部长。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问题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均未获当事人签字确认,部分内幕信息事项知情人登记范围不完整,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现行制度,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档案管理的认识和理解。自2024年半年度报告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严格落实对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审核、批准的具体人员,以及过程中其他可能获知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的登记,进一步完善了登记范围,并对《内幕知情人》登记表的格式进行调整,增加了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栏。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整改情况总结

针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公司根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启动了内部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内部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本次现场检查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经过全面梳理与自查,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续公司将加强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

运作水平、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并强化监督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