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股网  2026-04-16  设研院(300732)公司公告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2024 年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价前百家事 务所”第10 位,国内品牌所第6 位,湖北省排名第1 位,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量位居全国前列。

事务所以“寰宇智慧,诚信知行”为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执业、独立客观、 勤勉尽责,致力于为政府机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 业服务。

2024 年8 月,中审众环与国际专业服务机构Mazars(玛泽)正式成立“中 审众环-玛泽国际联盟”,全面对接全球服务网络,提升在跨境并购、海外上市、 国际准则应用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中审众环实行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首席合伙人负责制,建立了科学高 效的集团化管理体系,涵盖战略决策、质量管理、技术标准、人力资源、信息化 建设等核心职能。

设立审计、税务、咨询、资产评估、工程造价、风险管理等多个专业条线, 形成“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

在全国设立30 余家分所,服务网络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 成都、西安、郑州等主要城市,形成辐射全国的服务体系。

各分所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质量控制、统一信息系统、统一人力资源管理的 “四统一”管理模式,确保服务质量的一致性与高标准。

中审众环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 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其美女士,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 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 年签署证券类公司审计报告6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晓娜女士,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最近3 年复核6 家证券类公司审计报告。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红彬先生,202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最近3 年签署证券类公司审计报告1 家。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近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 次、自律监管 措施1 次、纪律处分4 次、监督管理措施11 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 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12 人次、监管措施42 人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 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中审众环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 号 --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 则第1 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中审众环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 体系,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项目组?部门经理?技术委员会),设立独立的 质量监督部,定期开展项目抽查与内部评审。

2、监控和整改

中审众环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 任。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 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 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 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中审众环 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3、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中审众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 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 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 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 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4、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中审众环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 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中审众环对咨询备忘录的内容和格式有具 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 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5、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 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 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

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 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6、质量复核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 还会执行质量复核。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制定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 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 中审众环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 有重大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签署“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 总表”后才能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例如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或首次公开募股项目, 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要求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核。额外质量复核可与项目质 量复核人复核合并或单独进行。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以有 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1、审计投入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消 费品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中审众环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精算、估值等 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2、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 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 露时间要求。中审众环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 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3、增值服务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层、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 的管理建议。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众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 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 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 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