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119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报告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1日审议并披露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于近日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原则上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47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若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17.47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1,717,2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6%;若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17.47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2,862,0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止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回购本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对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二、本次回购股份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一)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2023年9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上述具体内容见相关公告。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 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7.47元/股,若未来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若未来发生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存在重大投资支出等情形,可能出现资金不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