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9:15-9:25,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9:15 至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 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晓林先生
5. 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118 人,代表股份114,905,75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18%。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106,426,23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1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 人,代表股份 8,479,5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115 人,代表股份8,479,5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78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9%;反对9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弃 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80%。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356,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反对9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8%;弃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
2. 审议通过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预案》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2025 年度按照总股本 305,676,28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89,420 股后的303,086,860 股 为基数,每1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3 股。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分红 股。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在资本公积实 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资本公积转增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114,785,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87,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
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80%。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359,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74%;反对87,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8%;弃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 成通过。
3. 审议通过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4,78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9%;反对9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弃 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80%。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356,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5%;反对9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8%;弃权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 年度业务和市场情况与审 计机构商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114,761,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8%;反对10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1%;弃 权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51%。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335,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32%;反对10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5%;弃权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3%。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7.2 万元/年,按月发放; 其他董事津贴为1 万元/年,年末发放。服务期限未满一年,按实际服务期限按月计 算。
表决结果:同意8,793,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47%;反对12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1%;弃 权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522%。关联股东魏晓林、罗朝金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316,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27%;反对12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7%;弃权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