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司副总经理朱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李正大先生及副总经理王军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副总经理朱建军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9%)。公司副总经理李正大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公司副总经理王军发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前述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朱建军先生尚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李正大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7-15 | 11.53 | 43,500 | 0.0057 |
2022-07-18 | 11.70 | 100,000 | 0.0130 | ||
合计 | - | 143,500 | 0.0187 |
王军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9-02 | 12.04 | 40,000 | 0.0052 |
2022-09-05 | 12.21 | 20,000 | 0.0026 | ||
合计 | - | 60,000 | 0.0078 |
注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当前总股本为770,139,176股。剔除公司已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396,487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所列比例均按767,742,689股计算。注2:本公告中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不一致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朱建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6,026,433 | 0.78 | 6,026,433 | 0.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6,609 | 0.20 | 1,506,609 | 0.2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19,824 | 0.59 | 4,519,824 | 0.59 | |
李正大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6, 534 | 0.23 | 1,613,034 | 0.2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9,134 | 0.06 | 295,634 | 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17,400 | 0.17 | 1,317,400 | 0.17 | |
王军发 | 合计持有股份 | 1,457,350 | 0.19 | 1,397,350 | 0.1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4,338 | 0.05 | 304,338 | 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93,012 | 0.14 | 1,093,012 | 0.14 |
注1: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为774,621,120股。剔除公司已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396,487股,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所列比例均按772,224,633股计算。注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当前总股本为770,139,176股。剔除公司已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396,487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所列比例均按767,742,689股计算。注3:本公告中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不一致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朱建军先生、李正大先生、王军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朱建军先生、李正大先生、王军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朱建军先生、李正大先生、王军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