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光弘科技(300735)公司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96,487股后的767,742,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70,139,176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2,396,487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767,742,689股。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53,548,537.80元=767,742,689×0.2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937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93776元/股=153,548,537.80元÷770,139,176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3776元/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30光弘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甄竞梅

咨询电话:0752-5108688

传真电话:0752-5108268

六、备查文件

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