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简松年、萧妙文、邹宗信、张鲁刚、吴肯浩、汤新联、王文利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对10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同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加强双方上下游产业协同和全球化制造部署,借助资本市场优势与优质客户建立联系,深化双方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
充分发挥双方在资源配置、技术支持、业务协同等方面的优势,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作为战略配售投资者参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战略配售,并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邹宗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5日